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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制度

2019年09月01日 13:26
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浙江省云上公益服务中心(简称:云上公益)

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、自愿举办、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(公益组织);

第三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民政厅,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、党建领导机关、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第四条 单位使命——让天下没有难做的公益!单位愿景——探索互联网+公益慈善创新模式,推动商业+公益的融合创新!

第五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为:慈善领域公益事业创新模式;创新理念和创新路径的研究探索;社会组织和人才孵化培养;行业内合作与交流;政策咨询、业务指导、规范运作、公益创投等服务;扶贫济困、扶老助孤、教育助学及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等慈善公益行动和宣传。

第六条 为保障机构各项工作正常运行,规范全体员工工作行为,提高服务质量,加强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制度,本制度由全体成员讨论通过,适用于全体员工,如本制度各项条款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不符的,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为准。

第二章 项目服务制度

第一条 本单位围绕着为企业、公益组织、政府、城市四个服务对象,提供商业+公益、互联网服务、公益治理和公益场景打造等服务。


第二条 项目立项遵循择优支持、公正合理、平等竞争、激励创新的原则,符合机构宗旨和章程的有关规定,综合考虑项目的公益性、可行性、实效性及持续性。 项目立项需提交《项目立项报告》,经过机构秘书处及理事会审议、专家委员会评估、理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批准方可立项。

第三条 项目管理 本单位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,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,负责整个项目的日常管理、检查验收、定期汇报。项目执行按照统一的项目管理手册、组织标准开展,保证项目顺利执行。

第四条 项目资金管理 本单位对项目资金实行预算制管理,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合作协议及批准对项目立项报告、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,编制年度项目经费预算,经机构项目部和财务部审核后,由理事会批准后执行,本单位实施按预算对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,每笔开支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能报销,确保项目资金的合法、合理、规范、高效使用。

第五条 项目规定 项目参与方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:不得擅自复制、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剽窃项目研究内容;不得泄露评议及评审过程中的情况和未经批准公示的评审结果。